2018年10月8日,隔壁邻居金某在佟某的教唆下,诬陷我举报她家房子是违建,借我家鸡进她家违建的院子为由,故意挑起事端,辱骂我在先,用铁锹故意将我砍伤。佟某虽然没有亲自动手,但参与争吵,教唆金某砍人,是主谋。但是佟某原来是抚顺市东洲区章党派出所的协警,自称黑社会,黑道白道都有人,再此横行霸道,作恶多端。即使犯法也没有得到任何惩罚。
抚顺市东洲区章党派出所所长高峰及手下张某、闫某、王某等人就是佟某的保护伞。 民警张某、闫某等人接手案子后,就开始不遗余力地为佟某、金某制造假证据,来颠倒黑白诬陷我。金某家人在佟某的操纵下,在法院、公安分局、司法鉴定中心等托关系找人来颠倒黑白,制造冤假错案。闫某、张某等人办案过程中不按正常办案程序调查取证办案。先是在案发当日2018年10月8日,对在场的证人张某不询问调查,我被砍伤时流了满地的血迹不照相取证,对佟某用土掩盖血迹的行为不制止。案发当日将行为人之一金某带到派出所做笔录,也没有拘留,当天就放了。我当天被120救护车送往抚顺市第三医院,头部、眼眶两处受伤,共计缝合近20针,右肩、腰部、胳膊、手等被金某砍了数锹,多处软组织挫伤,至今留有后遗症。住院一周后,是我女儿去派出所找,张某才到医院给我录的笔录,不问我伤情如何,直接逼我承认和金某厮打,并抓伤金某。像对待犯人一样对待我,态度蛮横。在我出院后,多次找到派出所询问案子进展,张某、闫某态度依然蛮横,还逼我承认动手抓伤金某,我不承认,他们还要动手打我。我在2019年3月份做完伤情鉴定,章党派出所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将案子拖至2019年8月结案。期间我多次找到张某,张某以调查材料为由推脱,实际上他们是在给金某办理假残疾证拖延时间。金某的精神状态与精神二级的状况完全不符,她的残疾证是伪造的。
案发半年后,民警张某在晚上8点找到案发时证人张某,由他一人给证人做笔录,将张某说的没看见双方厮打改成了看见双方厮打。在张某看笔录的时候干扰证人,告诉张某,他的记录对案子没什么影响,看看就行。证人稀里糊涂就签了字。并且这份证词没有在庭上公开。一审后,我找到证人签了一份书面证明,证明我没有抓伤金某。金某家有监控录像,民事案件审理中,章党派出所从始至终都没有把监控录像提供给法院。东洲区法院刘建国也不作为不做调查,不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枉法裁判。单凭章党派出所故意伪造的厮打字样,认定我30%的责任。
我被砍伤时已经68岁,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应该对金某处以10天以上15天以下行政拘留,并处以500元-1000元罚款。但是章党派出所对金某只处以500元罚款,(至2020年8月27日,都绍芳诉章党派出所一案中,一审,二审庭审中,金某女儿和章党派出所均承认该罚款未执行,未执行的原因是金某女儿没有时间去交),没有作出拘留处分。佟某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七条,第二十条,教唆他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应从重处罚,章党派出所也未对其进行处罚。
章党派出所还为金某伪造情况说明。情况说明内容是:“证明派出所出警当天,金某脸部有擦皮伤,办案民警照相取证”。金某的两张照片清晰显示不是抓伤,就是伪造的两处红印。但是,章党派出所民警案卷记录的却是:“照片提供者为金某本人”。与情况说明内容相互矛盾。在我诉章党派出所行政处罚一案中,我对该问题提出了质疑,抚顺市新抚区法院李小飞法官当庭质证,派出所民警闫某和金某女儿都承认照片为金某本人案发后几日提供。但是为什么会有情况说明上与事实不符的内容,闫某支支吾吾,没有给出合理的解释,足以证明,章党派出所民警作伪证,对自己编造的谎话不能自圆其说。2021年3月,我到抚顺市东洲区公安分局纪检部门反映该情况,纪检部门的工作人员一开始不认为他们的民警有任何过错。在我和纪检部门的工作人员争论一番后,他同意记录情况,帮我调查。2021年4月28日,我又给东洲区公安分局的办案人林姓警官打电话询问进展情况,他的答复是章党派出所的人没有作伪证,章党派出所情况说明想要证明的是另一张金某指认伤人凶器铁锹的照片,为办案民警照相取证。我认为这他们狡辩的说辞。法庭上,情况说明和金某的面部照片一起出现,想要证明的就是该照片的内容,与其他照片无关。这只是庭后,章党派出所民警看到自己做的伪证出现了纰漏,极力狡辩的说辞。况且,金某指认铁锹的照片也是模糊不清,肉眼根本不能断定是伤。我认为是章党派出所弄了一张照片,随便用后期手段在上边伪造了一些印记,就诬陷是我抓伤。
金某当天在做笔录时,称自己右眼皮被挠一个红印,一个多月后,行为人之一佟某作为证人,笔录中写金某右眼下方被我抓伤,法庭上,金某和佟某的律师辩称,金某右眼被抓伤,一年以后,章党派出所情况说明写金某右眼下方,右侧鼻部附近均有擦皮伤。4个人说了4个不同的受伤部位,位置不同,“受伤面积”越来越大,可见,金某和佟某伤完人后,毫无认错和悔改之心,为了减轻侵权责任,和章党派出所串通一气,变本加厉制造的假证据假证词。
金某将我砍伤后,没有一点悔改。金某称后悔没拿刀砍我,还扬言放火烧我家房子,案发后多次下药毒死了我家家禽20多只,还在大集扬言炫耀。
事情的起因就是佟某金某诬陷我举报她家房子违建,我本来没有举报,但是他们诬陷我把我砍伤。所以,我2018年11月份出院后一直在找相关部门铲除她家违建房子。由于她家违建房子一直由一个叫胡某的政府官员保着,充当她家的保护伞,才使她家房子之前遭人举报贴上封条后,又解封。我在此期间也历经很多波折,还遭到了胡某的威胁。从区里,市里,省里,一直找到北京,地方政府不是不管就是踢皮球,我没有放弃,直到2021年5月,金某和佟某的这处违建房子被铲除。因此,佟某和金某怀恨在心,在2021年11月和12月,我饲养的家禽两次丢失,我第一次没有在意,2021年12月7日,我家一共丢了8只大公鸡,我这才去派出所报了案,是王某(我诉章党派出所行政处罚案中出庭的人员)接的警,说我没有具体说出嫌疑人是谁,拒绝给查。2021年12月26日凌晨,我家的平房被人放火烧毁。邻居闫婶给我打电话,说我家房子被烧了(他看到的时候房子已经烧完了)。当我12月26日中午赶到的时候,(因为最近几天冷,我不在这住)房屋已经全部烧毁,火已经熄灭了。我立即拨打110,我当时没有说清楚,110以为我要求救,并没有受案登记。当我2021年12月27日去章党派出所报案称有人故意,怀疑对象是佟某,接警人员称,等119勘察完现场,认定是人为纵火,他们才能介入。我就回家了。2个小时后,章党派出所给我打电话,要求在119勘察现场前,进入火灾现场。称派出所来了技术人员。我认定是章党派出所和佟某串通后,拒绝让派出所介入,称平房钥匙没带,派出所人员说,那我们就跳墙进入,派出所行为异样,让我更加确定,故意纵火的嫌疑人就是佟某,否则章党派出所不会这么着急想要介入调查,并且到目前为止,章党派出所还没有正式受理案子,是没有执行权的。2021年12月28日,119来勘察现场,110在没有和我取得联系的情况下,自己来到我家。勘察现场人员在调查初期,我亲耳听见,勘察人员和派出所人说,火是从我家房门外边引起的。但是并没有和我透露一个字,告诉我调查结果得等1个月才能出。在我2021年12月29日重新报案有人纵火,派出所接警,先说在我家楼房小区外等我,在我下楼后,他们称已经先到现场了,我说我打车过去时,他们又说已经回所里了,当我从小区门口赶到派出所(走路不到10分钟),整个派出所没有一个人承认和我通过电话,现在章党派出所上下就在耍我老太太。
因为我不想章党派出所介入案子,2021年12月29日,我来到抚顺市公安局东洲分局刑警队,想请求他们受理案子,但是他们称,只能是派出所受理,并且说,不是说火是从屋里引起来的吗?我断定,佟某,金某,伙同章党派出所应该已经买通抚顺市消防救援支队了,如果抚顺市消防救援支队也颠倒黑白,认定火源从屋里引起的,那我的案子就很难翻过来了。并且章党派出所正在到处制造假证据,案发后,多次给当时第一时间知道房子被烧毁的闫婶打电话,还到闫婶的平房骚扰她,目的只有一个,恐吓、诱导老人,给老人设圈套,让她说火是从屋里着的,但是事实上老人什么也不知道,她看见的时候,火已经着完了,只是烟还没有冒完而已。现在吓得老人电话不敢接,平房不敢去,已经给老人的正常生活造成了困扰。
佟某、金某诬陷我在先,无缘无故将我砍伤,我被砍伤后以正常法律途径伸冤,政府部门将其违建房铲除,我没有任何过错,佟某、金某怀恨在心,企图谋杀,故意纵火谋杀,我是当时不在屋内,逃过一劫, 只是财产受到损失,否则,佟某、金某就是杀人凶手。这样凶狠恶毒之人,和派出所串通一气,在地方横行霸道,我和家人的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当地百姓的生活也会受到影响。我恳求有关部门领导和媒体,能出来为我伸张正义,严惩警队的害群之马和黑社会毒瘤。